- 序 号
- 信息名称
- 发布日期
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精神:
“(二)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 民政部门 1.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取消对依申请信息收费。
“(二)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 民政部门 1.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取消对依申请信息收费。
申请信息流程图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指南
对于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当场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公开决定书,向公开权利人提供其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决定书,告知公开权利人;
(三)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公开权利人提供其所需要政府信息;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书面告知公开权利人;
(六)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公开权利人更改完善、补充申请。
(七)公开义务人应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向公开权利人提供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八)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公开义务人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 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 注:* 为必填项
序号
申请内容
申请人
受理单位
申请时间
当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