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8-01-10 17:21   作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 次   保护视力色: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住房公积金查询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承办机构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归集执法股

三、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

四、申请条件

单位或个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受理  2、办结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

电话:0550-12329/0550-5015109

网址:http://zfgjj.chuzhou.gov.cn/

 

    

2. 委托按月划转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服务(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房改〔2005〕263号):3.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每年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但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贷款本息额,提前还贷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职工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委托管理中心按约定期将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指定的个人还款账户。                              

二、承办机构

 

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股

三、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

四、申请条件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且无逾期

五、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六、服务流程

1、受理  2、审查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

电话:0550-12329/0550-5015109

网址:http://zfgjj.chuzhou.gov.cn/

    

 

 

 

3. 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复核服务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承办机构

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股

三、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

四、申请条件

单位或个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受理  2、办结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

电话:0550-12329/0550-5015109

网址:http://zfgjj.chuzhou.gov.cn/

 

    

    

4.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根据缴存职工及有关部门需要,常态化服务。

二、承办机构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综合股

三、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有关部门。

四、申请条件

单位或个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受理  2、办结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0-12329/0550-5036111

网址:http://zfgjj.chuzhou.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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