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对象:导游或领队、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星级农家乐等
抽查内容:
1.旅行社:
(1)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3)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有无出现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
(6)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7)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旅行社的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旅行社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2.导游和领队:
(1)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