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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216130/2018-00391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18-01-15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1-1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条建议的答复意见
号: (无) 词: 第52条 建议 答复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条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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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新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全椒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果树生产问题:全椒高元四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准备在古河镇租赁土地进行果树生产,建议在基地选址前,根据黄桃的生长特性、对土壤土质和养分的要求,合理选择种植基地,同时也要考虑周边种植的其他树种是否影响黄桃生长等诸多因素,建议请果树专家到选址的基地进行实地查看,拿出桃园栽植规划。

二是关于发展生态农业时要统一制定发展规划问题:县政府根据我县生态农业发展特点和县域地势特点,已经分镇制定了各镇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县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每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以及园区实际需求,整合项目资金对园区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解决企业投资休闲观光旅游农业资金不足难题。同时,在种植特色经济作物时,一定要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对接,实现订单生产;对生产的产品要进行商标注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等,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为以后发展田园综合体奠定基础,也可直接与全椒县农业委员会联系,把你生产的基本情况告知他们,以便与黄桃加工企业进行对接。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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